如实交待未被发现的犯罪事实,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构成自首。
在我国刑法中,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包括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因此,如果犯罪分子在司法机关尚未发现其某些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待这些犯罪事实,那么这部分交待就可以构成自首。
具体来说,要构成自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因此,如实交待未被发现的犯罪事实,如果同时满足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条件,就可以构成自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自首的认定和处理,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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