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医疗期满单位让回去上班但要自己承担上班可能带来的风险”的问题,我首先给出明确的结论:单位在医疗期满后要求您回去上班并让您自行承担风险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也可能涉及法律风险。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法律依据与风险: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及相关规定,劳动者医疗期满后,若仍需治疗或存在特定禁止解除情形(如职业病诊断观察期间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 若用人单位未履行“另行安排工作”的前置程序,或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也可能被认定程序违法。
您的权益:
- 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医疗期满后,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妥善安排,包括另行安排工作、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等。
- 若因工作原因造成健康损害,您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责任。
建议与行动:
- 与用人单位沟通: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表达您的立场和诉求,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 保留证据:保留好所有与医疗期、返岗通知、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 寻求法律援助:若用人单位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包括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等。
综上所述,单位在医疗期满后要求您自行承担上班可能带来的风险是不合理的。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维权之需。若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