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情人赠送房原配起诉通常是要返还的。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法律背景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有特别的约定,比如实行分别财产制,否则在处分这些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如果一方擅自将共有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序良俗,也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
法律分析
赠与行为的无效性:在有配偶的情况下,擅自将共有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这种赠与行为是无效的。因为它违反了夫妻间的平等处理权,也违背了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
不当得利的返还:由于赠与行为无效,婚外第三者所获得的财物就属于不当得利。原配作为受损害的夫妻一方,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这些夫妻共有财产。
实际案例
就像我之前提到的一个案例,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类似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在这个案件中,刘强在与李红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张兰(情人)。李红发现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张兰返还上述款项。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张兰返还全部钱款。
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如果做情人期间赠送了房产等财物,原配是有权起诉要求返还的。因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夫妻间的财产处理权,也违背了社会道德。所以,我建议大家在处理夫妻财产时,一定要协商一致,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果你已经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