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考勤周期从每月1号到30号更改为每月20号到20号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
首先,我国劳动法规定了标准工时制度,即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并且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这是劳动法对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基本保护。然而,对于考勤周期的具体设置,劳动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考勤周期的设置更多地取决于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与劳动者的约定。公司有权根据自身的经营需要和员工的工作特点,设定合理的考勤周期。但是,这种设置必须遵循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即不能违反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在你的问题中,公司计划将考勤周期从每月1号到30号更改为每月20号到20号。这种更改本身并不直接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但关键在于这种更改是否会导致员工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或者是否会影响员工的休息休假权益。
如果这种更改后,员工的工作时间仍然符合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并且每周至少有一天休息,那么这种更改就是合法的。但是,如果这种更改导致员工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或者影响了员工的休息休假,那么公司就需要重新考虑这种更改的合理性,并可能需要与员工进行协商,以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因此,建议你关注这种考勤周期更改后对你个人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影响。如果有任何不合法的情况,你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或者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