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情况是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在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意味着,如果某个行为虽然具有某种违法性,但其情节显著轻微,且社会危害性并未达到应当作为犯罪来论处的程度,那么该行为就不应被认定为犯罪。基于这一原则,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情况,当事人是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证明个人在一定时期内没有犯罪记录的重要文件,对于个人的就业、出国、政审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确认自己符合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条件后,当事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以获取这一重要证明。
总的来说,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情况是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这是由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所决定的。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