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门可以自行撤销工伤认定受理申请吗-邵梦晴律师|法行宝
2025-07-25 劳动纠纷

针对“人社部门是否可以自行撤销工伤认定受理申请”这一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核心概念和相关的法规条款。

工伤认定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简称“人社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确认的行政程序。这一程序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其流程和决定都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

现在,我们来具体分析这个问题:

  1. 工伤认定的中止与撤销:

    • 中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及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当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且这些机关尚未作出结论时,人社部门可以中止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此外,如果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人社部门也可以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在此期间中止工伤认定。
    • 撤销:撤销通常指的是对已经作出的决定或行为进行否定。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撤销可能涉及到对已经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或受理决定的否定。然而,这并不是一个随意的行为,而是需要基于特定的法律事实和程序来进行。
  2. 人社部门是否有权撤销工伤认定受理申请:

    • 一般来说,人社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如果审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者申请人提供了虚假材料,人社部门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拒绝受理或撤销已经受理的申请。
    • 但是,如果申请已经受理,且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事实表明申请不符合条件,人社部门通常不会自行撤销受理申请。因为这样做可能会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行政程序的正当性原则。
  3.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时,人社部门可能会中止工伤认定程序,而不是直接撤销受理申请。这是为了给当事人提供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劳动关系争议的机会,待争议解决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综上所述,人社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特定的职权和职责。它们可以基于法定程序和事实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必要时中止或拒绝受理申请。但是,它们通常不会自行撤销已经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除非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事实表明申请不符合条件。因此,对于“人社部门是否可以自行撤销工伤认定受理申请”这一问题,答案是否定的,除非有特定情况或法律依据支持撤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