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即老员工在入职时签了劳动合同并给了一份给公司,但后续签合同时公司未再提供一份给员工的情况,我可以给出以下建议:
结论前置:公司未提供劳动合同副本给员工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并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明确规定: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员工应对措施:
- 友好沟通:首先,你可以尝试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友好沟通,明确提出自己需要一份劳动合同,并指出这是法律规定的权益。
- 书面催告: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发送书面催告函给公司,要求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劳动合同副本。保留邮寄凭证作为证据。
-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若公司仍未响应,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劳动行政部门将依法调查并处理。
- 寻求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在必要时,你可以咨询律师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的行为给你造成了损失,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重要知识点总结:
- 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文件,双方应各执一份。
- 如果公司未提供劳动合同副本,员工有权通过多种途径要求公司提供。
- 在维护权益过程中,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书面催告函、邮寄凭证等)是非常重要的。
综上所述,公司未提供劳动合同副本给员工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如果公司拒绝提供,你可以通过友好沟通、书面催告、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以及寻求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