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仲裁条款对方未提出异议法院能否审理-凌嘉敏律师|法行宝
2025-07-24 合同纠纷

约定仲裁条款后,若对方未提出异议,法院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审理的。具体来说:

  1. 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那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争议,而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效果。有效的仲裁条款通常需要包含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以及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等内容。

  2. 特殊情况下:尽管有仲裁条款,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法院是有可能审理的:

    • 仲裁协议无效,比如约定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仲裁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等;
    • 一方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此时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可以继续审理。

因此,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的情况下,并不能一概而论地说法院就不能审理。需要看仲裁条款的有效性以及对方是否在法定时间内提出了异议。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