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3个月合同的行政助理,如果仍处于择业期内且未缴纳社保,一般仍算应届生身份。具体分析如下:
应届生身份的定义:
- 当年应届生:指毕业年份内毕业的普通高校学生。
-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无社保记录、档案保留在学校或人才市场)的毕业生,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合同签订与应届生身份的关系:
- 签订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本身并不直接影响应届生身份的认定。关键在于是否落实了工作单位并缴纳了社保。
- 如果行政助理在签订3个月合同后并未缴纳社保,且档案仍保留在学校或人才市场,那么其应届生身份一般不受影响。
特殊情况说明:
- 某些省份(如福建、贵州)有特别政策,规定在毕业年度内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无论是否签订就业合同、劳动合同,或者是否缴纳社保,都可以按当年度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但这类政策目前仅适用于特定省份内的招聘,暂时不适用于国考或其他省份的招聘。
综上所述,行政助理签了3个月合同后,如果其仍处于择业期内且未缴纳社保,同时没有其他因素影响其应届生身份的认定(如特殊省份政策除外),那么其一般仍被视为应届生。如有更多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