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买社保的公司合法吗-尉忠律师|法行宝
2025-07-23 劳动纠纷

不给买社保的公司是不合法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职工入职后30天内,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社保。这意味着,从员工第一天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起,用人单位就有责任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保费。试用期并不是用人单位规避社保责任的借口,因为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员工在试用期内同样享有各项社会保险权益。

其次,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与员工签订所谓的“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协议”,或者以多支付工资、给予补贴的形式代替为员工缴纳社保,这些都是违法的。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因此,任何形式的替代缴纳社保的做法都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再者,如果用人单位以员工档案未转过来为由不缴社保,这也是不合法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员工档案的转移并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的理由。

对于用人单位无理由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员工有权向当地人社部门(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即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反映情况并寻求帮助。人社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并核实情况属实后,会依法处理并保护员工的社保权益。

综上所述,不给买社保的公司是不合法的,员工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并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