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正式小时工在特定情况下是有加班费的。具体来说:
非全日制用工的一般情况:
- 非全日制用工,即小时工,通常是以小时计酬,且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或根据部分规定为五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或三十小时,具体依据当地法规)。
- 在这种用工形式下,由于工作时间和计酬方式的灵活性,通常不涉及传统意义上的加班工资。
特殊情况下的加班费:
- 法定节假日工作:如果小时工在法定节假日被安排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小时工在工作日被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报酬。
- 休息日工作:如果小时工在休息日被安排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 超出非全日制工作时间:如果小时工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了非全日制用工的标准,即一周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超过规定的小时数或累计一周工作时间超过规定的周总小时数,那么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实际上已经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而应当被视为全日制工。对于这样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全日制用工的规定支付加班费。
合同约定:
- 如果用人单位与小时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对于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需支付额外报酬,那么这种约定是有效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加班工资。
综上所述,工厂正式小时工在特定情况下(如法定节假日工作、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或实际工作时间超过非全日制标准)是有加班费的。如果小时工的加班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