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连续工作15年,距退休不足5年,能否用调岗不去仲裁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结论是:用人单位一般不能依据调岗不去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分析说明: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长期工作且即将退休员工的特殊保护。
调岗与解除劳动关系的关联:
- 调岗通常是用人单位根据经营需要或员工能力进行的岗位调整,而并非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
- 如果员工因调岗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并拒绝接受调岗,这本身并不构成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
特殊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能性:
- 尽管有上述特殊保护,但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与沟通:
- 对于面临调岗问题的员工,建议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调岗的具体原因和安排,并尝试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 如果沟通无果,且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
综上所述,对于在公司连续工作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的员工,用人单位一般不能因调岗不去而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面对此类问题时,应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