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工作时间受伤但公司不给认定,已经一年多该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您仍然有权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即使已经过去一年多,您依然可以直接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接下来,我建议您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准备相关材料:
提交申请:
等待认定结果:
如果认定遭拒或存在争议:
此外,如果因用人单位未给您申报工伤导致您遭受损失,您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申报工伤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职工因此遭受的损失。
总之,虽然已经过去一年多,但您仍然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遇到困难或争议,请务必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