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进厂干了五天想离职,是有权要求支付工资的。下面我将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一. 未成年人的劳动权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此条款并未否认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劳动权利,因此,若该未成年人已满十六周岁,其劳动是合法的,应受劳动法保护。
- 若该未成年人未满十六周岁,被非法招用,虽不受劳动法直接保护,但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已付出的劳动所对应的报酬,这是基于公平原则和劳动价值的考量。
二. 工资支付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无论劳动者工作多长时间,只要其提供了劳动,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
- 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此,即使未成年人只工作了五天并想离职,用人单位也应支付其这五天的工资。
三. 实际操作建议
- 未成年人应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离职意愿,并要求支付已工作五天的工资。
-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未成年人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建议,无论未成年人是否满十六周岁,只要其提供了劳动,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