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申请书的事实与理由部分,申请人应当是指本人,也就是提起仲裁申请的一方。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
分析与说明
申请人的定义:
- 在劳动仲裁中,申请人通常是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一方。这个“申请人”就是你自己,即你作为个体或代表某个团体,认为在劳动关系中你的权益被侵犯了,所以提出仲裁申请。
事实与理由部分的撰写:
- 事实与理由部分是仲裁申请书的核心内容之一,它要求你详细陈述发生劳动争议的事实和申请仲裁的理由。在这部分,你需要以第一人称(即“我”或“本人”)来叙述事情经过,包括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事实、时间、地点、涉及的具体问题等。
- 例如,你可以这样写:“本人于XXXX年XX月XX日进入XX公司工作,担任XX职位。在工作期间,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加班工资,且多次协商无果。因此,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向贵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
注意事项:
- 在撰写事实与理由部分时,务必保持客观、真实、准确,避免夸大或虚构事实。
- 同时,要注意语言的规范性和逻辑性,确保表述清晰、条理分明。
综上所述,仲裁申请书的事实与理由部分中的申请人应当是指本人。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劳动仲裁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