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仲裁调解前已私了并履行完毕,是否需要去仲裁签协议,取决于双方是否希望让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若希望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双方应当去仲裁庭签订协议。仲裁庭会依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只希望私下和解:双方无需去仲裁庭签协议。但需注意,私下和解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若一方反悔不履行,另一方需重新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
详细分析:
在仲裁调解前已经私了并履行完毕的情况下,是否需要进一步去仲裁庭签订协议,主要取决于双方对协议执行力的需求。
如果双方希望确保协议内容得到强制执行,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那么去仲裁庭签订协议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因为仲裁庭制作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收,即成为双方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然而,如果双方只是希望快速解决纠纷,并不特别关注协议的强制执行力,那么私下和解也是可行的。但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自行承担未来可能因一方反悔而产生的新纠纷的风险。
综上所述,是否需要去仲裁签协议,完全取决于双方的具体需求和意愿。在做出决定前,建议双方充分沟通并明确各自的期望和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