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漏缴社保已过两年追诉期,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通常不再查处,但劳动者若能提供佐证材料,公司仍应补缴。
一. 追诉期规定
- 两年追诉期: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追诉期为两年。
- 持续状态例外:如果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如果漏缴社保的行为在两年内未终止,那么追诉期将从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二. 超过追诉期的处理
-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于已经超过两年追诉期的漏缴社保行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通常不再进行查处。
- 劳动者权利保护:出于维护职工权利的角度,即使漏缴社保行为已经超过追诉期,如果劳动者能够提供佐证材料,如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公司确实存在漏缴社保的情况,那么公司仍然应当为劳动者补缴社保。
三. 实际操作建议
- 保留证据:劳动者应妥善保留与公司社保缴纳相关的所有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佐证。
- 与公司沟通:在发现公司漏缴社保后,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保。
-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公司拒绝补缴,劳动者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建议,劳动者在发现公司漏缴社保后,应尽快采取行动,无论是与公司沟通还是寻求法律帮助,都应尽早进行,以避免因超过追诉期而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