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春节当月因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较多,导致员工出勤不满足21.75天而被扣钱是不合法的行为。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工资支付规定
法定节假日工资支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这意味着,无论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是否出勤,都应当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
公休日工资支付:
- 公休日(通常为周末休息日)虽然劳动者不出勤,但用人单位在计算工资时不应扣减公休日的工资。公休日并非工作日,不计入计薪天数。
二. 计薪天数的计算
- 月计薪天数是根据全年工作日除以12个月得出的平均值,即(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这个数值用于计算日工资,但并非表示劳动者每月必须出勤21.75天。
- 实际上,21.75天仅用于计算工资基数,如日工资、小时工资等,并不直接对应劳动者的实际出勤天数。
三. 不满勤工资的计算
- 当员工出勤天数不满21.75天时,其工资应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月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得出日工资,然后乘以员工实际出勤天数。
-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的工资应当正常计入当月工资总额中,不得因员工出勤天数不满21.75天而扣减。
四. 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扣减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的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春节当月因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较多导致员工出勤不满足21.75天而被扣钱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我建议劳动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