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乙肝检测是不合法的。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如《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都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得强行要求应聘者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也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这些规定旨在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利,避免就业歧视。
具体来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如果非就业体检中,受检者本人主动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医疗机构也需要妥善保存好受检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并制发独立于常规体检报告的乙肝项目检测结果报告。
因此,如果公司要求你进行乙肝检测,你可以明确拒绝,并向公司说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公司因此拒绝录用你,你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平等就业权利。
总的来说,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利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歧视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该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包容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