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期间构成工伤赔偿
2025-07-16 劳动纠纷

在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如果构成工伤,劳动者是有权获得工伤赔偿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 主体资格合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 规章制度适用: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 业务组成部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工伤认定的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事实劳动关系下的工伤赔付流程

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
  2. 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伤残等级,劳动者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支付相应赔偿。

四、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体条款内容如上所述)。
  •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第二条(具体条款内容如上所述的事实劳动关系认定部分)。

综上所述,在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如果劳动者因工受伤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是有权获得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应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