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劳动合同没有写明薪资和工作时间制度,如果行政部门不管怎么解决”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明确结论:
劳动合同中未明确写明薪资和工作时间制度是不合法的。若行政部门未予处理,劳动者仍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分情况详细阐述:
薪资未明确的情况:
- 协商补充: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薪资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
- 集体合同规定:若存在集体合同且其中对薪资有明确约定,则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 同工同酬原则: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薪资的,实行同工同酬,即参考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薪资水平来确定。
- 法律追责:若因薪资未明确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作时间制度未明确的情况:
- 协商补充:同样,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协商并补充工作时间制度到劳动合同中。
- 参照标准工时制:根据我国《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这是标准工时制的基本要求。
- 特殊工时制:对于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岗位,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 法律保障:若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规定,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最后,提供权益保障途径:
若行政部门未对劳动者的投诉进行处理,劳动者可以:
- 继续向上一级劳动监察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 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进行法律咨询和代理诉讼。
综上所述,即使劳动合同中未明确写明薪资和工作时间制度,劳动者仍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在遇到此类问题时,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来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