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不适用劳动法的说法是错误的,聘用人员同样受劳动法保护,有权获得工资。
一. 聘用人员与劳动法的关系
- 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则依照其规定;若未作规定,则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这表明,聘用人员同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和约束。
- 工资权益: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聘用人员作为劳动者的一部分,自然也包括在内。因此,聘用人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二. 工资支付的法律保障
- 及时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支付聘用人员的工资。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 解除劳动合同与工资支付:即使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只要其提供了正常的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综上所述,聘用人员同样适用劳动法,并有权获得工资。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违反劳动法规定,聘用人员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或法院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