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们未收到上班通知的情况下,不去另一家店上班不构成旷工。下面我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一. 未收到上班通知,不构成旷工
- 劳动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工作地点或变动工作地点的通知方式,用人单位应当遵守。
- 通知义务:用人单位在关闭分店并开设新店后,有义务通知员工新店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时间、地点等。若用人单位未履行通知义务,员工因未知情而未去新店上班,不应视为旷工。
二. 旷工的定义与处罚
- 旷工定义:旷工通常指的是员工无故缺勤,即未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去上班。
- 处罚标准:根据我个人的私域知识,员工旷工连续十五天以内或一年累计三十天以内的,企业可以不发年度奖金。若旷工达到一定时间,构成严重违纪,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在本案例中,由于员工未收到上班通知,因此不适用此处罚标准。
综上所述,在你们未收到上班通知的情况下,不去另一家店上班不构成旷工。我建议你可以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新店的工作安排和通知方式,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