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且劳动者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形,再续订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一.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劳动者没有违法违规、不能胜任工作等特定情形下,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续订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 关于“两个3年”的理解
- 这里的“两个3年”可以理解为连续签订了两次期限为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满足上述法律条款的前提下,当第三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就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 特殊情况的说明
-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在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或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那么用人单位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就有权选择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在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两个3年期限的合同)后,且劳动者没有违法违规等特定情形,用人单位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