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刚好满离开 没有签合同有工资吗-张新峰律师|法行宝
2025-07-13 劳动纠纷

试用期刚好满离开,没有签合同也有工资。试用期未签合同离职,劳动者依然有权获得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采取多种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主张双倍工资差额。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解释:

  1. 法律依据与工资支付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未同时订立的,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这意味着即使未签合同,从用工之日起也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 工资应按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和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若无明确约定,可参照同岗位或类似岗位的工资水平确定。
  2. 维权途径与法律责任:

    • 首先,劳动者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资支付问题。
    • 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 如果投诉仍不能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可能的双倍工资差额(从用工第二个月起计算)。
    •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双倍工资差额的主张: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如果试用期超过一个月且未签合同,劳动者离职时可以主张该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赔偿。

综上所述,试用期刚好满离开且未签合同的劳动者,不仅有权获得实际工作天数对应的工资,还有权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或双倍工资差额,劳动者应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