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上可以提及未发工资的情况,但需要注意表达方式和语气,保持专业、礼貌的态度。
辞职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式文件,主要目的是表达离职意愿,并可能涉及离职原因、工作交接及薪资结算等事宜。在撰写辞职信时,如果确实存在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在辞职信中明确说明,并引用相关法律条款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就规定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辞职信中应表达愿意配合工作交接,确保顺利过渡,并请求公司尽快处理薪资结算及相关离职手续。这样的表述既体现了劳动者的专业素养,也确保了离职过程的顺畅。
另外,即使劳动者未提交辞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写不写辞职报告并不是支付工资的前提条件。
总的来说,辞职报告上提及未发工资是合理的,但应确保表述的专业性和礼貌性,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劳动者也应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确保在离职过程中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