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没有当日结算工资,员工是可以举报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结束后能及时获得应得的报酬。若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劳动行政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遇到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没有当日结算工资的情况时,员工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尝试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首先,员工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提出支付工资的要求。这是较为温和且高效的解决方式,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问题往往能够得到快速解决。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员工对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用人单位仍然拒绝支付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员工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以证实自己的工作情况和应得工资数额。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员工对劳动仲裁结果仍然不满意,还可以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员工需要继续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总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没有当日结算工资是违法的,员工有权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员工应保持冷静和理性,依法行事,并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