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不退还中介费案由怎么填-安金龙律师|法行宝
2025-03-03 合同纠纷

中介不退还中介费的案由可以填写为“服务合同纠纷”。具体分析如下:

一. 案由的确定

  1. 服务合同纠纷的适用性:中介不退还中介费,本质上属于中介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当中介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拒绝退还中介费时,即构成服务合同纠纷。

  2. 案由的填写规范:在填写案由时,应准确反映案件的性质和争议焦点。本案例中,争议焦点在于中介费是否应退还,这直接关联到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因此,将案由填写为“服务合同纠纷”是恰当的。

二.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三. 实际操作建议

  • 在填写案由时,务必确保准确、简洁,能够直接反映案件的核心争议。
  • 如需进一步明确案由,可以考虑在“服务合同纠纷”后加上具体的争议点,如“中介费退还争议”。

综上所述,中介不退还中介费的案由应填写为“服务合同纠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