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故意压着补发的工资不发,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 分析
法律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故意压着补发的工资不发,显然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构成了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
法律责任:对于这种行为,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实际影响:财务人员故意压着工资不发,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经济利益,还可能影响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因此,劳动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 建议
我建议,劳动者在遭遇此类情况时,首先应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其拖欠工资的具体原因,并要求其尽快支付。如果沟通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条、劳动合同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