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约定发放日期是不合法的。下面我将从法律角度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法律规定: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劳动法》第50条也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后果:
- 如果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工资支付日期,用人单位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包括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甚至需要支付赔偿金。
-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建议: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工资支付日期,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 如果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工资支付日期,劳动者应当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并协商确定,以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纠纷。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不约定发放日期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重视这一法律规定,并确保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支付日期。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