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使用员工图片宣传算侵权吗-王胜利律师|法行宝
2025-02-11 劳动纠纷

员工离职后使用员工图片宣传算侵权。

一.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二. 分析说明

  1. 肖像权保护:上述法条明确规定了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即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擅自使用、公开其肖像。
  2. 离职员工肖像权:员工离职后,其肖像权仍然受到法律保护。原雇主或任何组织、个人在未获得离职员工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其图片进行宣传。
  3. 宣传行为性质:使用员工图片进行宣传,属于公开使用肖像权人的肖像,必须征得肖像权人的同意。否则,即构成侵权。

三. 结论

因此,员工离职后,如果原雇主或他人未经离职员工同意,使用其图片进行宣传,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规定,构成对离职员工肖像权的侵权。我建议原雇主或相关组织在离职后,应尊重离职员工的肖像权,避免擅自使用其图片进行宣传。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