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没发工资,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 分析说明
- 用人单位的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个月未发工资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
- 劳动者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劳动者在两个月未收到工资的情况下,有权提出辞职。
- 经济补偿金:当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两个月没发工资,劳动者不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我建议您在与用人单位沟通无果后,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等,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