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工资福利不服能进行申诉。具体分析如下:
一.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有申诉的权利
-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依照本规定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工资福利作为人事处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包含在内。
二. 申诉的具体情形
-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再申诉:……(五)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由此可见,对工资福利不服明确属于可以申诉的情形。
三. 申诉的程序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工资福利不服时,首先应向原处理单位申请复核。
- 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 如果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再申诉。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工资福利不服时,完全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建议您按照上述程序逐步进行,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