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劳务派遣工购买一金是违法的。
在我国,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之间虽然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合同关系,但用工单位仍然有义务为劳务派遣工提供与本单位职工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这包括了社会保险的缴纳。而“一金”通常指的是住房公积金,虽然其不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也有义务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具体来说,如果单位未为劳务派遣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那么该单位就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务派遣工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相关费用,并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因此,单位不给劳务派遣工购买一金是违法的,劳务派遣工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劳务派遣工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