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可以对劳动合同终止时间出具调解书。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等争议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制作调解书。这份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旦双方签收,就视为对调解内容的认可,并应当履行调解书中所确定的义务。
具体来说,调解书会明确载明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以及双方就终止劳动合同所达成的其他相关协议,如经济补偿、工作交接等。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劳动仲裁中,如果双方能够就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等争议事项协商一致,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可以出具调解书的,这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