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出裁定书还能调解吗-邹连香律师|法行宝
2026-04-29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出裁定书后,在特定情况下仍然可以出具调解书。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时,遵循自愿、合法的调解原则。这意味着,即使已经作出了仲裁裁决,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就可以依据双方的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二、具体情形分析

  1. 裁决前调解成功:

    • 在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之前,如果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直接根据该协议制作调解书,终结仲裁程序。这种情况下,仲裁裁决就不会作出,而是以调解书作为双方履行义务的依据。
  2. 裁决后执行前调解成功:

    • 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已经作出了裁决,但在裁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双方当事人又自行和解并达成了新的协议,他们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根据新协议制作调解书。此时,原裁决书将不再执行,而是以新的调解书作为双方履行义务的依据。这是您问题中最可能涉及的情况,即仲裁裁决已经作出,但尚未执行或正在执行前,双方仍有调解的可能。
  3. 裁决后执行中或执行后调解(特殊情况):

    • 一般情况下,裁决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再行调解的可能性较小。但理论上,如果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再次达成一致,且愿意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剩余争议,可以尝试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出申请。不过,此类情况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可行性,实践中较为罕见。

三、注意事项

  1. 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 劳动仲裁调解书一旦生效,即具有与仲裁裁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 调解的自愿性:

    • 调解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调解方案。这是调解的基本原则,也是保障调解结果公正、合理的重要前提。
  3. 调解内容的合法性:

    • 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要求。

总结与建议:

劳动仲裁出裁定书后,双方仍有调解的可能,但需满足自愿、合法等条件。如果您或对方希望调解,可以主动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准备好相关的和解协议。同时,也建议您在调解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