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辞退的时候已经怀孕但是没有去查,可以按三期员工进行仲裁。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三期员工”的概念。在法律上,“三期”通常指的是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对于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法律有特殊的保护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
现在,你提到在公司辞退时已经怀孕,但尚未进行检查确认。这并不影响你作为“三期员工”的法律地位,因为怀孕本身就是一个客观事实,无论是否进行检查确认。因此,如果公司在你怀孕期间将你辞退,且没有合法的辞退理由(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那么这种辞退行为很可能是违法的。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按照“三期员工”的身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仲裁过程中,你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怀孕事实以及公司的违法辞退行为。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医院的怀孕证明、公司的辞退通知等。
综上所述,即使你在被辞退时尚未进行检查确认怀孕,你仍然可以按“三期员工”进行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