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交社保的起始时间,通常是从职工入职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从职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那一刻起,单位就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其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用。
具体来说,无论是新入职的员工还是已经在职的员工,只要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应当为其缴纳社保。而且,社保的缴纳是连续的,不受试用期、合同期等限制。即使员工在试用期或者即将离职,只要当月存在劳动关系,单位都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此外,对于社保的申报和缴费期限,不同地区可能会有具体的规定。例如,海南地区就明确了用人单位社保申报缴费的期限为全月,缴费人应于每月最后一日前申报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这样的规定确保了社保费用的及时缴纳,也保障了职工的社保权益。
综上所述,单位交社保的起始时间是从职工入职之日起,且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其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用。同时,单位也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及时申报和缴纳社保费用,以确保职工的社保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