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女50岁厂里不交社保违法不”,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是违法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里的“用工之日”明确包括了试用期,也就是说,从员工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那一刻起,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所明确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会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通常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因此,对于您所提到的50岁女性员工,如果厂里未给她交纳社保,那么这是明显违法的。她可以选择与厂里进行协商,要求为其购买社保。如果协商不成,她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厂里予以缴纳,并可以依法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总的来说,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积极承担这一社会责任,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而劳动者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必要时采取合适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