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志签了劳动合同 但到了50周岁 单位不给交社保违法吗-王勤伟律师|法行宝
2026-01-12 劳动纠纷

结论:单位在女职工达到50周岁后停止缴纳社保是否违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女职工50周岁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社会保险法》第16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无需再缴纳社保。此时单位停缴社保不违法。
    例外情形:若女职工虽达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且未选择一次性补缴或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单位仍需继续缴纳社保至满足领取条件(实践中需结合地方政策)。

  2. 若女职工50周岁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管理岗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若单位以“达到50周岁”为由停缴,属于违法行为,女职工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承担滞纳金。

  3. 若单位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导致女职工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即使女职工已达退休年龄,若单位未协助办理退休手续(如未提交档案、未申报退休等),导致女职工无法领取养老金,单位仍需继续缴纳社保。此时停缴社保构成违法,女职工可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行动建议:

  • 核实自身岗位性质(工人岗/管理岗)及地方退休政策,确认是否已达法定退休年龄;
  • 若未达退休年龄或单位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若已达退休年龄且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可要求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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