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干部在处分影响期内是不可以评优的。
具体来说,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同时,这些人员在处分期间内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不得享受相应的待遇或奖励等。
评优通常是对干部工作表现的一种肯定,并伴随着一定的荣誉或奖励。然而,在处分影响期内,由于干部的行为已经受到了负面的评价,且需要在此期间进行反思和改正,因此他们是不符合评优条件的。
综上所述,机关干部在处分影响期内不能评优,这是基于对其行为的负面评价以及处分期间的限制措施所决定的。如果你对此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可以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