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把案件退回公安并不一定是好事,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补充侦查的结果。
如果定罪证据不足: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讲,这可能是件好事。因为这意味着现有的证据尚不足以支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检察院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侦查。如果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那么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不起诉的决定,从而避免刑事责任的追究。
如果量刑证据不足:那么就不一定是好事了。因为补充侦查后,证据可能会更加充足,导致量刑更重。或者,即使补充侦查后证据仍然不足,但检察院可能基于其他考虑仍然决定起诉,只是可能会提出较轻的指控或量刑建议。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不是无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如果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因此,无法一概而论地说检察院把案件退回公安是好事还是坏事。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补充侦查的结果以及检察院的决策来判断。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这样的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进展和可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