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由国家医保局管理和发放的。生育保险覆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保障的待遇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即参保女职工可按规定报销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二是生育津贴,即在分娩后休产假期间获得的基本经济收入。
对于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如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都由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而生育津贴的申领,则是在参保女职工生育后即可按规定进行,医保经办机构应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部分地区甚至提供了“即申即享”服务,即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时,医保系统自动获取生育相关信息并计算生育津贴,然后直接发放给参保人员本人。
总的来说,生育保险的发放和管理是由国家医保局负责的,旨在保障参保女职工的生育权益,减轻其生育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