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公司不可以不支付工资。这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明确保护。下面我将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情况:
未缴纳生育保险的情况:
这一规定基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该条明确规定了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旨在体现对女性员工的特殊保护,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因此,无论公司是否缴纳生育保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都应享有相应的工资待遇。公司应依法履行支付义务,如遇到公司拒付或拖欠产假工资的情况,女职工可依法向公司协商要求补发,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