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了工资还能结到吗-高慧颖律师|法行宝
2025-06-16 劳动纠纷

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了,工资是能结到的。具体来说:

  1. 法律依据:

    •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 不同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 试用期内离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并且正常提供了劳动服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支付相应的工资。
    • 正式用工期间离职:
      • 提前通知且正常离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履行了法定的通知义务后,有权获得工作期间相应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 未提前通知擅自离职:虽然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但擅自离职可能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劳动者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但可以从工资中扣除因劳动者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 存在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及经济补偿。
  3. 维权途径:

    •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离职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收集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成果、劳动合同等)来证明自己的劳动关系和应得工资。
    •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 若仲裁裁决未得到执行,劳动者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无论处于试用期还是正式用工期间,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好离职手续,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已工作部分的工资。若遇到用人单位拒付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应依法维权,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