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无任何与发包方无任何合同的情形下按什么来结算呢 且实际施工人也-王琳律师|法行宝
2026-07-09 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领域,若实际施工人与发包方之间无任何合同关系,结算问题通常需依据实际施工人与有合同关系的相对方(如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之间的约定,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来综合确定。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依据实际施工人与相对方的约定结算

  1. 合同相对性原则:

    • 在建设工程中,实际施工人往往与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签订有施工合同或分包合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实际施工人应首先依据其与相对方之间的合同约定来主张工程款或结算事宜。
    • 若合同中有明确的结算条款,如工程款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支付条件等,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 合同无效的处理:

    • 若实际施工人与相对方之间的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转包、违法分包等)而被认定无效,但工程已实际施工完毕且质量合格,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仍有权参照合同约定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结算

  1. 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特殊情形:

    • 在特定情况下,如发包人明知或应知实际施工人存在,且实际施工人已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了工程施工,但因发包人未与实际施工人签订合同而无法直接结算时,实际施工人可能有权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 这一原则在司法实践中有所体现,但具体适用条件较为严格,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例如,在最高院的相关判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发包人是否明知或应知实际施工人存在、实际施工人是否已实际履行施工义务、发包人是否已实际受益等因素。
  2. 参照类似工程或市场价格结算:

    • 若实际施工人与相对方之间的合同未约定结算方式或约定不明确,且双方无法就结算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参照类似工程的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结算。
    • 这一做法在司法实践中也有所体现,旨在保障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因合同约定不明确而遭受损失。

三、实际建议

  1. 收集证据:

    • 实际施工人应尽可能收集与工程施工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工程签证单、验收报告、结算单等,以证明其已实际履行施工义务及应得的工程款数额。
  2. 协商与调解:

    • 在发生结算纠纷时,实际施工人可首先尝试与发包人或相对方进行协商或调解,以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3. 法律途径:

    • 若协商或调解无果,实际施工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实际施工人应充分阐述其主张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支持其诉求。

总结来说,实际施工人在与发包方无任何合同关系的情形下,结算问题需依据其与有合同关系的相对方之间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综合确定。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实际施工人应积极收集证据、尝试协商与调解,并在必要时依法采取法律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