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罪和漏罪的区别-路玉洁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刑事辩护

余罪和漏罪在刑事法律领域是两个既相似又有所区别的概念,主要区别体现在定义、时间节点、处理程序以及法律后果上。以下是对这两个概念的详细阐述:

一、定义与时间节点

  1. 余罪:

    • 定义:余罪指的是在法院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未判决的罪行。这些罪行在本次判决之前就已存在,但未被司法机关发现或处理。
    • 时间节点:余罪是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发现的,且这些罪行是判决宣告前就已存在的。
  2. 漏罪:

    • 定义:漏罪同样是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犯罪分子还有其他在判决宣告以前未判决的罪行。但漏罪更侧重于强调这些罪行在之前的司法程序中由于各种原因被遗漏未处理。
    • 时间节点:漏罪也是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发现的,且这些罪行同样是判决宣告前就已存在的,但之前未被司法机关处理。

二、处理程序

  1. 余罪:

    • 若余罪是在审判过程中新发现的,法院通常会将其与已查明的罪行一并考虑,进行数罪并罚。
    • 若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发现,则需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再与原判决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
  2. 漏罪:

    • 漏罪由于是在判决宣告后才发现的,因此需要另行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
    • 待漏罪定罪量刑后,再与原判决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以决定最终应执行的刑罚。

三、法律后果与刑罚裁量

  • 余罪:

    • 如果余罪与已查处的犯罪属于同种罪行,一般按照一罪从重处罚。
    • 如果余罪与已查处的犯罪属于不同种罪行,则实行数罪并罚。在数罪并罚时,遵循“先并后减”的原则,即先对新发现的罪(余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 漏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对于新发现的漏罪,应当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 同样遵循“先并后减”的原则,即先对新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再与原判决的刑罚进行合并,决定应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四、实践中的意义与区分

准确区分余罪和漏罪对于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维护司法公正以及保障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时间节点的把握:明确罪行是在判决宣告前还是判决宣告后被发现的,这是区分余罪和漏罪的关键。
  2. 程序处理的差异:余罪可能在原审判过程中一并处理,而漏罪则需经过新的诉讼程序。
  3. 刑罚裁量的考量:在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时,应充分考虑余罪或漏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

举例说明:

  • 假设甲因抢劫罪被判刑,服刑期间被发现之前还犯有盗窃罪,该盗窃罪即为余罪。若盗窃罪与抢劫罪属于不同种罪行,则应对甲实行数罪并罚。
  • 假设乙因诈骗罪被判刑,服刑过程中警方通过新线索发现其之前还参与过合同诈骗,这起合同诈骗犯罪即属于漏罪。同样,应对乙的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实行数罪并罚。

综上所述,余罪与漏罪在定义、处理程序、法律后果等方面虽存在相似之处,但也有明显的区别。在司法实践中,应严格区分这两者,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如果您有任何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