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是否可以因员工用周六调休而扣钱,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调休的性质、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
若周六调休属于法定休息日调休,且公司已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则公司不应扣钱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若公司已安排员工在周六工作后补休(如用其他工作日调休),或已支付加班费,则员工用周六调休属于合法安排,公司无权扣钱。若公司未安排补休也未支付加班费,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发加班费,此时扣钱属于违法行为。
若周六调休属于公司内部调休制度(如弹性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需看具体约定
若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并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周六可能被纳入计算周期内的工作时间。此时,员工用周六调休需符合公司规章制度(如提前申请、经批准等)。若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调休不扣钱,则公司不得扣减;若规章制度未明确或规定扣钱,则需进一步审查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如是否经民主程序制定、是否公示等)。若规章制度违法,员工有权拒绝扣钱。
若公司以“旷工”等理由扣钱,需核实员工是否履行调休手续
若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履行调休申请手续(如未提前申请、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公司可能以“旷工”为由扣钱。但需注意:若公司规章制度未明确调休流程,或流程不合理(如审批时间过长导致员工无法及时调休),员工有权主张公司扣钱行为违法。此外,即使员工未履行手续,公司也应先警告或要求补办手续,而非直接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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