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不休工资怎么算-麻福祯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劳动纠纷

未休年休假的工资计算方式主要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

    • 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 举例来说,如果职工的日工资收入为200元,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为5天,那么用人单位需要额外支付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就是200元/天 × 5天 × 200%(因为已经支付了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所以这里只计算额外的200%)= 2000元(实际支付总额为正常工资+2000元,但通常表述为按日工资300%支付,即理解为包含正常工资在内的总额概念,此处为说明计算逻辑拆分表述)。
  2.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

    • 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不需要支付额外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在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日工资收入的计算: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如果职工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则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 新进职工的年休假计算:对于新进职工,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离职职工的年休假计算: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建议:

  • 职工在遇到未休年休假工资计算问题时,应首先查阅自己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了解关于年休假的具体规定。
  •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如果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劳动法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