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没有休年假是否可以追回来”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劳动者权益的重要问题,我会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如果您在职期间单位没有给您安排年休假,您是有权利要求单位进行相应补偿的。具体来说,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您累计工作满一年,就有权享受年休假。若单位未给您安排,您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您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这是对您未享受年休假的一种经济补偿。
其次,如果您已经离职,但在职期间有未休的年休假,您同样有权要求单位进行补偿。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如果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则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最后,如果单位既不安排年休假,又不支付规定的工资报酬,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不改正,还会责令其加付赔偿金。对于拒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和赔偿金的单位,劳动监察部门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无论您是在职还是离职,如果单位没有给您安排年休假,您都有权要求单位进行相应的补偿。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